9月9日-12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孟建柱率公安、安全、司法、网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访问美国,会晤了美国国务卿克里、国土安全部长约翰逊、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苏珊·赖斯等政要,双方就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等执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
在会谈中,孟建柱强调,作为互联网大国,在当前网络空间事端频发、网络安全威胁不断上升的大背景下,中美两国加强网络安全领域互信与合作尤为重要,两国开展对话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符合双方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近年来美国朝野、安全部门和公、私网络机构一再发布针对中国的、有关网络黑客袭击、网络安全威胁和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质疑和指责。围绕这些话题,双方展开过多次激烈争论,“习奥会”前夕,奥巴马总统、美国国务院等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将借此机会继续就网络安全问题向中国施压。
事实上在互联网安全领域,中美两国间不仅存在矛盾和分歧,也存在着诸多共同的利害。
所谓“共同之利”,是指经过多年发展,如今中美两国已成为全球范围内屈指可数的互联网大国,维护网络安全对两国而言都是有利的、至关重要的。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和几轮互联网经济的发端者,更是当今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创造者和受益人,维护互联网安全、打击互联网犯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国作为新兴互联网大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网络用户,网络金融、网购等新兴服务业方兴未艾,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的“中国制造2025”计划更直接将“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与制造技术的结合,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智能制造、网络制造、绿色制造、服务性制造,促进制造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提到了战略高度,这同样对互联网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所谓“共同之害”,则指不论中国、美国,都是当今世界上受网络犯罪危害最大、损失最多的国家。美国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CSIS)的报告称,网络犯罪最大的受害者正是包括美国、中国、日本、德国在内的全球大经济体,每年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达2000亿美元以上,约4000万美国人(占美国人口15%)曾遭受个人信息被盗影响,而中国受影响者也达2000万人以上。中国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2014年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则指出,中国政府部门和重要行业单位网站遭攻击频度、烈度和复杂度日趋加剧,2014年被篡改政府网站1763个,被植入后门政府网站1529个,遭黑客大规模攻击的重要政府部门网站150多个,被攻击成功者40多个,且出现了“大数据时代”的新情况、新威胁和新动向。不仅如此,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面对日益凸显的网络攻击威胁,也必将损害中国的战略利益。
还应注意到,由于互联网用户数量巨大、互联网环境复杂,中美两国同时也是网络黑客来源的“大户”,在“地球村”时代、网络时代,中美两国惟有在互联网安全领域展开对话合作,共同打击网络犯罪,才能有效遏止网络黑客的日益猖獗。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受益者和受害者,中美两国在互联网安全领域固然有许多分歧和利害冲突,但同时存在更多的共同利害。鉴于此,两国应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结成某种形式的“利害共同体”,联手打击网络犯罪,共同维护两国乃至世界互联网领域的安全,维护彼此共同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