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研究院组织编写的移动互联网蓝皮书《中国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2021)》今日在京正式发布。其中,浙江大学融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方兴东及浙江传媒学院互联网与社会研究院钟祥铭、徐忠良撰写的《开启全球数字治理元年——2020-2021全球移动互联网发展报告》指出,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全球移动互联网真正进入历史性拐点。由数字技术引发的治理困境成为数字时代新的挑战和冲突焦点,2020年成为人类数字治理元年,数字治理迎来了真正的范式转变。
文章指出,借助数字技术,新冠肺炎疫情下人类的生存方式完成了一次全球性的极限测试,也实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网络视频会议、直播电商、互联网医疗、短视频应用等在线方式,经历了爆发式发展。到2020年第三季度,全球网民已经接近50亿,其中亚洲网民占全球一半以上(51.8%),其次是欧洲(14.8%),非洲位列第三(12.8%),拉美位列第四(9.5%),互联网诞生地北美网民比例只占全球6.8%,位列第五。21世纪20年代,亚洲和非洲网民将是两个最大的市场,成为未来网络世界的新增长点和主导性市场。
数字时代的全面到来标志着人类文明发展进入新阶段,人类社会也面临新的秩序调整。数字时代的国际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技术治理都面临根本性的范式转变。文章认为,过去数字治理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学术概念,主要聚焦在公共管理领域以政府为中心的政府数字化转型。而现在,我们必须在更开阔的视野中重新理解数字治理。随着人类数字空间逐渐成为人类生活的主导性空间,无论是作为生存空间还是治理空间,数字空间都开始超越现实空间,并主导着现实空间。所以广义的数字治理,就代表着人类数字时代的社会治理和国际治理,是人类在新的数字时代如何安身立命的首要问题。
作者认为,数字治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以技术为主体的基础层,包括网络治理、技术治理、数据治理、AI治理以及相互融合的平台治理等方面。其次是以社会为主体的核心层,包括数字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以及新形势下的领域治理(教育、金融、医疗等)。第三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延伸层,包括国际治理、全球治理以及共同的网络安全问题。这三个层面并没有清晰界线,而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区分的标准主要是治理的主体侧重有所不同。三个层面分别对应于数字时代的技术秩序、社会秩序与国际秩序,包括介于技术和市场之间的平台治理和AI治理等。因为当下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主要是市场和资本驱动,所以还有介于技术秩序和社会秩序之间的市场秩序。总之,与传统治理相比,数字治理有着鲜明的技术性、综合性与复杂性。
2020年,数字治理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挑战。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欧洲,数字治理的问题或数字技术为诱因引发的传统治理挑战,都开始成为首要的挑战。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国家和地区,都在主动或被动地应对新型挑战。
文章最后提出,技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人类,是提升人类的协作与互联,人类不能沦为技术的“俘虏”,不能滑入分裂、冲突和隔绝的负循环。数字治理依然需要立足以人为本,才能豁然开朗。在这个高度互联的新世界中,需要一种前所未有的高度合作,才可能拥有良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