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获悉,《成都市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项目“揭榜挂帅”管理办法》于日前印发,以规范“揭榜挂帅”项目管理,推动“智转数改”工作。据悉,《管理办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揭榜挂帅”项目是指拥有数字化关键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的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的方式确定和建设的,采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多个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典型应用场景的项目。
“这类项目有利于带动实现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场景集成和业务流程再造,探索形成具有行业区域特色的智能转型升级路径。”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互联网推进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前成都市出台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支持企业在生产经营各环节开展数字化重大应用示范,按项目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结合成都市制造业实际情况编制的。曾面向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社会公众挂网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书面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意见,按规定完成了法律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流程。
《管理办法》在内容设置上,结合成都实际采取“事前遴选确定支持项目、资金规模,事后拨付补贴资金”的模式,共分四章,18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项目定义、实施原则和管理责任,对场景遴选、榜单发布、企业揭榜、评审立项、中期评估、结项验收和资金拨付等环节进行规范。
据悉,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以通知的方式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主要包括企业条件、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实施期限等信息。揭榜企业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注册,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在揭榜领域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每个企业每次只能申报一个“揭榜挂帅”项目,如有“揭榜挂帅”项目未完成建设的,不能申报新的“揭榜挂帅”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建设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推荐上报至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揭榜期结束后,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从先进性、可行性、完整性等方面综合评估揭榜企业项目建设申报材料,择优形成“揭榜挂帅”项目推荐名单,挂网公示无异议后,经党组会审议立项确定入围揭榜企业。
项目通过结项验收后,按第三方机构审计认定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的15%,给予揭榜企业一次性资金补助(如认定的项目建设投资金额高于申报投资金额的,按照申报投资金额的15%,给予资金补助);验收不通过或项目终止的,不给予资金补助;一次性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需要揭榜企业注意的是,签订任务书后需在2年内完成建设。因客观原因导致项目任务无法按期按质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向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及证明材料,经区(市)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备案。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