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近日公布《太原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在国家给予1.5亿元资金支持基础上,我市1:1配套市级资金,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最高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方面,对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对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按照改造投入的50%,最高不超过40万元予以补助。在咨询诊断服务补助方面,对纳入改造范围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每家补助3万元。
太原市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典型案例进行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数字化改造成效显著的标杆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可复制推广的行业数字化改造典型案例、企业上云优秀案例和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培育认定一批市级“链式”数字化转型模式,每个给予50万元奖励。同时,实施数字化服务能力提升奖励,支持服务商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服务产品,遴选一批优秀“小快轻准”数字化服务产品,每项产品给予2万元奖励;评选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其他数字化改造范围内,对企业数字化改造、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项目软硬件投资额度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建设并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企业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等数字化转型方面试点示范的,每项给予50万元奖励。
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市工信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评审,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下达资金。
同日,市工信局组织24家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与中小企业就数字化转型进行交流互动。山西讯飞、太原福莱瑞达等企业展示了数字化、智能化的典型产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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